记者从贵州省纪委了解到,通报的典型案例分别为2015年4月5日,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气象局局长刘维芳在值班检查工作期间,用公车带家人上坟。刘维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2015年4月4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人员卢昆使用单位公车上坟。卢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2015年春节前,贵阳市观山湖区村民房屋产权确认审批中心确权科科长赵吾山违规收受其服务对象魏某皮衣一件。赵吾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2月,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谢桥街道办事处林业环保站站长陈洪江以春节拜年名义,用公款送万山区林业局副局长潘贵礼金1200元、谢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学军礼金1500元。潘贵、周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金予以收缴;陈洪江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容光乡虚列材料款套取50余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路建设资金,用于2013、2014年春节给多名领导干部送礼。容光乡原党委书记娄永、乡长廖建明严重违纪,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桐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兰远驰、政协主席赵再权,原常务副县长范贵川、原副县长张永康、政府党组成员张正荣、城管局原局长余明州、民政局局长王永强等7人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也分别受到处理。
贵州省纪委表示,各级纪检部门将紧盯年节假期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有多少就处理多少,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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