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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酒 公车私用 收受礼金 黔南三干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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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1 10:44:26  来源:贵州都市报  


  5月31日,黔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黔南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平塘县克度镇政府副主任科员杨毓庆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7年1月30日,杨毓庆在未实际建房的情况下,借用其侄子的房屋作为新房,并以其子的名义在克度镇前进村吴家组操办新房酒,共宴请20余桌,收受礼金19350元。2017年4月24日,杨毓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都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赵卫新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7月2日,赵卫新驾驶都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抢险应急车从办公地点到都匀市伯爵小区接女儿回居住处。7月6日下午又驾驶该抢险应急车从办公地点到岳父家中吃饭后带女儿回居住处。2017年5月15日,赵卫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龙里县龙山镇水苔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20日,王勇利用参与龙山镇水苔村王氏家族祖坟搬迁的便利,在公益性墓地建设过程中,违规以介绍费名义收取礼金3000元为个人所有。2017年3月22日,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作者:吴文珑 来源:贵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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