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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 黔南三干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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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10 09:55:12  来源:贵州都市报  

  (资料图,来源网络。)

  5月9日,记者从黔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近日,独山县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百泉镇工勤人员杨诚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1日凌晨5时32分,百泉镇工勤人员杨诚,擅自驾驶该镇牌照为贵JH5369公务车送其妻子到县火车站乘坐火车,系公车私用行为。2017年3月20日,百泉镇党委给予杨诚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2.百泉镇林业站站长黎德先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1日13时13分,百泉镇林业站站长黎德先擅自驾驶单位牌照为贵J25989公务车,带其妻子(百泉镇财政分局工作人员李德云),到县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取其私人包裹,系公车私用行为。2017年3月20日,百泉镇党委给予黎德先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2017年3月21日,百泉镇纪委对李德云进行纠错诫勉约谈。

  3.县信访局工勤人员莫邦源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2日21时07分,信访局工勤人员莫邦源擅自驾驶单位牌照为贵J79333公务车与妻子送女儿到影山镇紫林山村甲定社区亲戚家,系公车私用行为。2017年4月7日,县直属机关工委给予莫邦源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记者:吴文珑 来源:贵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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