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县植检植保站原站长龙光泉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1月24日,龙光泉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12月9日,龙光泉被施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近日,经施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龙光泉开除党籍处分;经施秉县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经施秉县人民政府批准,给予龙光泉开除公职处分。(黔东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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