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在贵州省的四个试点单位之一。2015年1月,榕江县法院司法改革正式启动,立案审查制改为登记制,案件步入高速增长期。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起,榕江县法院审、结各类案件分别达到1427件和1242件。
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法官的责任担当明显增强,案件质效明显提升,便民机制拉近干群距离。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5年,榕江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数1161件,同比上升90.64%。年仅30岁的肖佳航,是榕江县法院第二合议庭法官,与两名同事奋力工作,2015年收案150件,审结135件,比她原在的三人庭分别增加40件和65件。她说:“虽然案太多人太累,但感觉压力大、机会多、有劲头、有奔头!”
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榕江县法院吸纳乡村治理元素,用活乡绅支援,积极探索便民机制。通过深化民歌调解、加大巡回调解、引导社会调解、开展网络调解、推动及时调解、创新梯次调解、探索“双语”调解等措施,着力深化法庭审判新模式,全面提升司法便民水平。2015年,巡回办案296件,占总结案件数的25.7%;由村民组成的“社会法庭”调解纠纷16起,调成率达93.75%;借助寨老调解民商事纠纷350件,调成率达95%
同时,榕江县法院还充分整合基层组织及民间积极力量,调动群众参与法院改革和推动法治建设的最大公约数。今年2月组建的头塘法制民歌学堂,所在村寨有人口1000余人,其中三分之一的群众成为了学堂的“学生”,榕江有名的80多位民间“歌手”中,22名歌手自愿免费承担“教师”任务。2015年12月2日,法官运用“民歌+典故”的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原告长期上访,纠纷双方“隔阂”13年的邻里纠纷案件。现在,当地官方已经将民歌学堂纳入十三五文化传承项目。
榕江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武泽就司法改革工作向与会人员进行通报
“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坚持群众路线是法宝,坚持找准切入点是源泉,坚持立足实际是基础,”在谈到司法改革下步工作思路时,榕江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武泽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榕江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审委会工作制度和各类人员量化考评机制;进一步探索执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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