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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3企业荣获州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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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03 11:22:3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15年12月31日从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传来贺岁喜讯:雷山县锦鸡绣业有限公司(苗族织锦、苗绣)、雷山县水电村莫氏芦笙制作合作(芦笙制作技艺)、雷山县光选灰陶加工厂(土陶瓷器制作技艺)等3家企业荣获黔东南州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引导和探索“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方法,激发“非遗”的内在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黔东南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启动“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5年12月15日召开黔东南州第二批“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审工作会,经州“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与文本评审,在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基础上,严格对照《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和《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审办法》的选拔条件和标准,从全州12个县市上报的54家生产性保护企业中选拔出了21家作为全州第二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已经公示无异议,将择日举行授牌认定。(余国德)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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