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消防总队向社会公布了全省第33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名单涉及18家单位,5名个人,公布期限为6个月。其中,锦屏县中医医院已经连续两次“上榜”。
此次被曝光的18家单位和5名个人,所涉及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有: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或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消防疏散通道;营业期间擅自封闭安全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
其中,锦屏县中医医院已是第二次进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了,此次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是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锦屏县公安消防大队于2015年11月14日对其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而不久前公布的全省第32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锦屏县中医医院也名列其中。当时涉及的消防违法行为是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015年9月18日,锦屏县公安消防大队已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李建平 王世龙 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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