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同时还将每个乡镇党建经费5万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保障经费8万元也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为提高村干部的干事积极性,雷山县从今年起建立村干部待遇保障制度,使村干部报酬达每月1600元以上;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每年100元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和每年70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切实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从3月16日起,雷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对村级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保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使村级经费使用和村干工资保障实现监督管理常态化,提高运转经费使用效益。(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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