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落实每人享有1.2万元的国家扶贫生态移民建房补助和国家配套的小区公共设施使用权政策,真正让贫困山区的群众实现“住有良居”的愿望。
二是解决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后的农民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及其他国家惠民政策。结合实际,出台政策,让移民到县城的移民子女可直接到县城各中小学就读;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
三是加大力度,不断探寻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移民农民创业就业。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移民走上公益性岗位;直接吸收各种劳动力以个人意愿的形式参加到城市的建设队伍中;并充分利用原有土地资源,还原生态,大力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增加移民收入,以实现生态移民有稳定收入。
截止目前,天柱县共完成194户920人的生态移民搬迁,人均纯收入比搬迁前增长20%-30%,幸福指数节节攀升,初步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致富奔小康”的目标。(杨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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