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检查考核评比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日前,施秉县出台《施秉县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八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严规范和控制全县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
《规定》重点对综合性检查考核评比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对部门检查考核评比进行严格控制;对检查考核评比人数进行严格控制;对检查考核评比方式进行严格要求。
《规定》要求,要严格合并检查考核评比项目,不同部门在相近时段内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组织开展相同或相近的检查考核项目要尽量合并;要建立错时检查考核评比机制,使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在时间上更加合理、更加科学;要严格运用控制检查考核评比结果,把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作为单位年底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检查考核评比活动逐年下降。
《规定》强调,对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的,或虽经审批但擅自扩大范围、随意增加内容和开支的,以及流于形式,没有实效的,增加基层负担,群众意见大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追究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张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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