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榕江县工商局12315中心和榕江县消协紧紧围绕“转作风、优服务、强监管、惠民生”,以新《消法》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用实际行动努力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14日,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邓先生的投诉称, 当事人于2月28日到榕江县联通公司办理宽带开户手续时,营业员向其宣传,现在开通宽带只须交399元就可购置一台“网络机”,于是当事人现场交了399元购置了一台“网络机”回家。3月5日,联通公司技术人员应当事人要求上门为其安装调试“网络机”,经技术人员反复调试后,该“网络机”一直收视不了电视信号。3月7日,当事人再次到联通公司反映情况,答复在3月13日前帮助解决。由于联通公司在答复时间内一直未能解决当事人的要求,于是当事人于3月14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帮助解决。
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投诉后,于当日及时与县消协人员一起到联通公司进行调查了解。据了解,联通公司技术人员说该“网络机”安装在电视上确实没有搜索到电视台,其原因是没有安装播放软件。后经联通公司技术人员当场摆弄了半天时间,该“网络机”也没有搜索到一点电视信号。在征得当事同意的情况下,经12315中心工作人员和消协人员的调解,联通公司同意退还购机款399元给当事人,调解圆满成功。对于该“网络机”的售后及质量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12315中心已将此线索移交相关办案单位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魏红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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