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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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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17 13:48:3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日前,麻江县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出台了《麻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全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统一“校财局管”体制,实行年初预算和使用具体指标管理。

  办法显示:

  1、中学单项开支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的,学校必须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公示,以会议纪要为依据。学校开支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必须经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小学单项开支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的,学校必须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公示,以会议纪要为依据。学校单项开支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必须经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各中小学单项开支在2000元及以上的,一律不允许现金支付。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应按财务或资金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实行定期公示,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年度有结余时,结转下年使用。(彭德华)
 

责任编辑:邹亚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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