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8日,中共雷山县委、雷山县人民政府公开命名表彰21个单位为2012—2014年县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在该县引起了见贤思齐、学习先进的良好社会影响。
2012年以来,雷山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素质,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中共雷山县委、雷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命名表彰一批县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以进一步调动全县人民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和美雷山作贡献。(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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