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和服务效能,强化服务理念和纪律观念,近日,雷山县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雷山县国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不准全县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不接电话影响工作。
据悉,这“八不准”包括: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准工作时间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剧和网购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不准在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长时间滞留办公室;不准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和不遵守会议纪律;不准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不接电话以致联系不上影响工作;不准留言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不准对职责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八不准”推行后,雷山县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检查组进行督察,一旦发现有违反“八不准”的行为,将按照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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