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雷山县政府采购部门立足采购流程严把质量关:按照新出台的《雷山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要求,从采购限额、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各采购单位2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购部门审批,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5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6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必须进入黔东南州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今年以来,先后完成了雷山县冬春救助大米、棉被、茶苗、化肥农资等一批涉及强农、惠农、富农等重点民生项目招标工作,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悉,今年1-2月,雷山县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3025.45万元,实际支出2618.00万元,节约资金434.4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4.32%。 (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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