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锦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明确锦屏县新增加规划用地指标122公顷,为有效解决锦屏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锦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加强耕地保护,化解土地供需矛盾,保障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重点保障了三黎高速公路、响水坝水库、青山界风力发电场等重点项目及该县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用地。与此同时,《规划》与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布局产生的供需矛盾问题日益突显,急需对《规划》进行修改。根据全州统一安排部署,锦屏县积极按程序组织开展了《规划》实施评估和修改工作,并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允许建设区划定面积在原来基数上增加122公顷。
此次获批用地要求必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科学配置城乡建设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划管理措施,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龙立霞 陆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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