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共安全。日前,锦屏县人民政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锦屏县宏发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锦屏县消防大队在当前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位于锦屏县三江镇圭腮村的锦屏县宏发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生产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该公司丙类厂房(木材加工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第3.3.8条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5.c条判定标准。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4.2条判定规则,该企业存在火灾隐患可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县消防大队立即请示县公安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此次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火灾隐患工作,及时消除了辖区内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其他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目前,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锦屏县宏发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辜兴刚)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