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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出台承诺和曝光监督规定助推“多彩贵州文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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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25 11:26:3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近日,岑巩县把“多彩贵州文明行动”与“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活动的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出台了《岑巩县“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承诺和曝光监督工作方案》,着力强化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对各级各部门尤其是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干部群众不文明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提升文明程度和创建水平。

  据介绍,该县采取四个措施进行承诺和曝光监督,一是分级承诺。各职能部门开展电视承诺,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区域卫生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教育,拟定《承诺书》,通过电视台面向全县人民作承诺;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书面承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区域卫生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教育,拟定《承诺书》,由主要领导签字,向县创建办作出承诺;各级干部职工向本地本部门开展书面承诺,承诺的内容为能遵守新兴城市管理规定和公共秩序,不破坏公共设施、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践踏绿化带、不攀拆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不敞放禽畜,不在夜市排档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并做好家属子女的宣传教育等。二是电视检讨。各级各部门工作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明确的事项未能按期推进,被省、州通报,影响我县省、州考核排名,或某项工作未按《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卫生责任区域“脏、乱、差”严重,窗口服务受群众投诉,单位干部职工有违反承诺内容受电视曝光的,单位主要领导在电视台作检讨发言。三是社会曝光。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和拍到的市民的不文明行为,通过电视台、宣传栏、LED大屏幕、政府网站和手机报进行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四是不文明行为图片征集。除县文明办派出督查人员,不定时、不定点进行暗拍或抓拍单位干部职工的不文明行为外。鼓励各单位或广大市民用手机、相机、DV机在城区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随手拍”,将所拍图片送交县创建办,形成社会舆论监督的强大氛围。

  目前,已签订单位承诺36书份,市民承诺书2000余份,10余个职能部门将于近期完成电视承诺,履诺情况还将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依据。(杨明勇)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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