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岑巩县检察院院紧紧围绕专项工作精神积极开展相关活动。继制定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后,岑巩县院李家彬检察长于2014年3月5日分别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政法委汇报了专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得到了党委的大力支持。3月6日岑巩县院先后联系走访了县国土局、信用联社、财政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以上部门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做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召集行政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确定督促起诉对象。针对环保局,岑巩县院提出,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对拒不整改又不达标的单位及时通报检察机关。第二,及时调取相关部门材料,排查拖欠费用的单位和个人情况。对于账目繁多、情况复杂的信用联社,岑巩县院采取查询相关档案、及时跟踪等方法,以监督资金的清缴情况。第三,宣传督促起诉重要性,强化国有资产保护警惕性。检察机关对各行政部门起到的是法律监督职责,真正履行事实上的起诉职责主体在于相关行政单位,因此,岑巩县院对相关行政单位大力宣传督促起诉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督促其积极履行作为,行使监管部门对国有资产收益保值增值的义务。
此次联系走访意义重大,经过对各部门的联系走访,岑巩县院对督促起诉工作做到了“胸中有数、心里有底”,对充分发挥民事督促起诉职能起到了重要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张雪 杨定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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