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规范干部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近日,天柱县凤城镇连续出台《2013年度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201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干部管理制度》。
一、绩效奖惩出实绩。事业单位考核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将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多干少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目标。
二、目标考核提效能。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参加目标考核,干部职工根据部门职责对专项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衡量,将考核结果划分为3个等次,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求“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出实效”,确保工作目标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三、以制管人转作风。《干部管理制度》从考勤管理、会议制度、财产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进一步规范、健全和细化工作制度,明确专人专抓,严格纪律监督,保证制度长效执行。
“两办法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为该镇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起到积极作用。(姜贵民 袁昌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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