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民事行政申诉案源渠道,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岑巩县检察院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重新修订完善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书》,并于近日进驻县法院。
岑巩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书》由县法院在受案时作为法律文书向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送达。同时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书》放在法院立案大厅显著位置,供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择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书》内容包括: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的性质、职能和职责;检察机关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民商事、行政案件可抗诉的情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申诉的条件、应提交的材料以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联系方式等。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书》进驻法院机制方便了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时了解民事行政检察职责,有效保障了其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知情权与民事行政申诉权。(刘永金 龙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