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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被驳回 岑巩县或将失去“星石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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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03 09:37:1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2012年,在发现思州八景之一的星石潭被外地企业注册后,岑巩县立即“上书”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近日,国家商标局下发裁定,驳回岑巩县的异议申请,岑巩或将失去“星石潭”。

  据史料记载,思州(治所在今岑巩)有八景,星石潭就是其中之一。星石潭位于岑巩县思旸镇境内,距离县城13公里,《思州府志》对其有诸多描述。


图为星石潭景观

  站在高山上观望星石潭,不仅风光秀美,而且气势磅礴,最吸引人眼球的是万山中伸展出来的一块狭长的平地,有人说它像一把“睡”在大地上的“巨斧”,也有人说它更像是从嘴里伸展出来的“舌头”,当地村民则说它是“半岛”。岑巩的龙江河从此经过,到半岛附近时,河道突然大拐弯,形成一个“U”字,对“半岛”构成半包围之势。

  此外,在“半岛”背面的远山,还有悬崖绝壁。据称,这里存放着至今尚未揭开谜底的悬棺。

  2012年11月12日,贵州思州石砚公司负责人张小平就商标问题咨询北京商标界人士时,被告知岑巩风景点“星石潭”已被注册的消息。张小平大吃了一惊。事后经上网查询,他发现注册“星石潭”商标的企业是黔东南州金星石砚有限公司。注册使用商品的类别有图画、念珠、毛笔、绘画材料、砚、墨水池、墨水台等。

  张小平之所以大吃一惊,还有另外的缘由。因为星石潭不仅风光优美,而且还与思州石砚有关联,这里盛产用于生产加工思州砚的原材料----金星石,与思州石砚文化是密不可分的。

  事关重大,张小平立即向岑巩县委报告。岑巩县委对此事也很重视,立即指示县旅游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据了解,对于星石潭,岑巩县拟将打造成旅游精品景点。

  在上报国家商标局的异议申请中,岑巩县还附上了县旅游总体规划等证据,借此证明了“星石潭”商标,岑巩县其实已经在使用了的事实,黔东南州金星石砚公司的做法是恶意抢注。

  国家商标局接收到岑巩县的异议申请后,很快受理,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不过,最终该局驳回了岑巩县的申请。国家商标局认为,黔东南金星石砚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适用于图画、念珠等商品,在这些商品类别上,岑巩县并没有在先注册过“星石潭”商标。

  再者,岑巩县认为其已在先使用了“星石潭”商标,并使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从该县提供的证据材料看,不能证明这一点。

  鉴于这些原因,国家商标局对金星石砚公司申请注册的星石潭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并驳回了岑巩县的异议申请。据了解,如果岑巩县不服国家商标局的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前15天内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目前,就此事岑巩县尚未作出回应。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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