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对省直机关、九州(市)以及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等部门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活动,雷山县达地水族乡人民政府和李绍雄、段志标榜上有名。
据了解,在日前贵州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全省各市(州)和省有关单位自下而上评选推荐,贵州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评选产生了全省11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67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黔东南州有17个单位和22位同志列入其中,获奖数位位居全省第一,雷山县达地水族乡人民政府获模范先进集体,望丰乡党委书记李绍雄、公安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段志标 获模范先进个人。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结果正张榜公示中,公示期到本月18日止,期间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对象,将报请省委、省政府进行表彰。
(李忠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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