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笔者从雷山县文体局获悉,雷山县2013年获得非遗保护中央专项资金155万,保护项目为该县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和苗族芦笙舞,保护资金分别为75万和80万。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抢救性记录、数字化管理建设、传承活动和出版书籍。
目前,该县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11项、省级6项和州级17项,是以县为单位拥有国家级项目最多的县。州级以上非遗传承人22名,其中国家级2名。(陈中贵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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