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12时30分许,锦屏县公安局固本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称:有一女子从瑶里大桥跳入河中轻生。接警后,固本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组织群众展开施救,并将救上岸的女子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到派出所后,民警找来干净衣服让女子更换,并对其耐心劝解开导。经民警耐心工作,该女子介绍说自己叫吴明蓉(20岁,家住黎平县敖市镇寨崩村一组,有精神分裂症史)。因自己有病,心情郁闷,且最近与家里人争吵几句,一时想不开,于5月3日中午离家出走,独自乘车到固本乡瑶里大桥,在附近逗留一天后,于5月4日12时30分许从瑶里大桥跳入河中自杀,想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幸遇民警和好心群众的即时施救自己没死成。
经民警努力,吴明蓉认识到了自己因一时想不开,差点付出生命的错误倾向,表示以后将振作精神,重树生活信心,报答社会的关爱之情以及父母的养育之恩。5月4日16时,在固本派出所民警的护送下,离家一天多的吴明蓉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吴明蓉父亲吴永仁,见到女儿在民警的护送下安全到家,同时听到民警介绍说吴明蓉轻生的经历后,吴永仁流出了激动的眼泪,紧紧地抓住固本派出所民警的手说:“谢谢你们了,你们不但挽回了我女儿的生命,还让她得到了新生,你们真是我们的人民警察!”(刘芳俊)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