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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跳河轻生民警耐心劝导送其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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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05 15:54:29  来源:  

  一个20岁的女子,因与家人争吵几句,加上自己有病在身而选择到40多公里以外的锦屏县固本乡瑶里大桥跳河轻生。在锦屏县公安局固本派出所民警热心相助和耐心劝说下,打消轻生念头,并在离家一天多后被民警安全送回家中。

  5月4日12时30分许,锦屏县公安局固本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称:有一女子从瑶里大桥跳入河中轻生。接警后,固本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组织群众展开施救,并将救上岸的女子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到派出所后,民警找来干净衣服让女子更换,并对其耐心劝解开导。经民警耐心工作,该女子介绍说自己叫吴明蓉(20岁,家住黎平县敖市镇寨崩村一组,有精神分裂症史)。因自己有病,心情郁闷,且最近与家里人争吵几句,一时想不开,于5月3日中午离家出走,独自乘车到固本乡瑶里大桥,在附近逗留一天后,于5月4日12时30分许从瑶里大桥跳入河中自杀,想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幸遇民警和好心群众的即时施救自己没死成。

  经民警努力,吴明蓉认识到了自己因一时想不开,差点付出生命的错误倾向,表示以后将振作精神,重树生活信心,报答社会的关爱之情以及父母的养育之恩。5月4日16时,在固本派出所民警的护送下,离家一天多的吴明蓉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吴明蓉父亲吴永仁,见到女儿在民警的护送下安全到家,同时听到民警介绍说吴明蓉轻生的经历后,吴永仁流出了激动的眼泪,紧紧地抓住固本派出所民警的手说:“谢谢你们了,你们不但挽回了我女儿的生命,还让她得到了新生,你们真是我们的人民警察!”(刘芳俊)

责任编辑:金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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