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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云庭:360“插标案”败诉 打擦边球钻法律空子将难逃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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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24 17:09:28  来源:四川热线  


  持续近一年的百度诉360安全卫士恶意标注搜索结果一案已于近日终审落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称,奇虎公司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并非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也不产生保护公共利益的效果,因此维持一审原判,赔偿百度40万元,终审判决生效,360不得再上诉。对该案的判决结果,国内知名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该案的判决结果说明,法网恢恢,企图如360企业一样依靠“擦边球”等手法来钻法律空子者,最终难逃制裁。

  据了解,此案缘起于2012年初,当时360为了替其360浏览器产品获取安装量,在360安全卫士的新版中植入了对其他浏览器和百度搜索结果页的修改功能,用户一旦使用非360浏览器访问百度搜索,360安全卫士就会强行在百度的搜索结果页面的某些搜索结果条目后显示红色感叹号图标,并提醒用户“存在欺诈广告的网站”、“当前页面含有大量未经证实的广告信息,虚假广告可能给您造成财产损失,请您谨慎访问”等,借此引导用户安装360浏览器。此外,用户运行360浏览器使用百度搜索引擎进行搜索时,会自动弹出10个热搜词的下拉菜单,将用户对百度的搜索结果强行拦截并跳转至360搜索等多个360自己经营的栏目中,从而提升360搜索等多个360自营产品的市场份额。

  除此之外,360还曾因为利用360安全卫士垄断地位操纵用户电脑、对竞争对手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被大批网友和其他互联网企业揭露,但由于国内互联网行业对于这类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恶劣行为并无严格法律法规限制,因此导致360这样的企业虽然遭遇“十四场败诉”,被判道歉和相对较低的赔偿却丝毫不能令其收敛其恶意行为。

  游云庭律师表示,根据社会科学规律,法律的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由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突飞猛进,互联网企业间的竞争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法律规则的适用提出了挑战。部分企业认为有机可乘,频繁依靠“钻法律空子“对竞争对手恶意、多次重复实施不正当竞争,搅乱行业秩序。

  2012年底,百度就此事将360告上法庭。今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360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相关支出费用共计45万元,并在其网站首页连续15天刊载道歉声明。360方面随即提起上诉。在二审庭辩中百度方面表示,360对百度搜索结果的标注是超过必要限度的违法行为,滥用了安全软件所谓的“最小特权”,最终法庭支持百度诉求,维持一审判决,判定360败诉。

  对于该案结果,游云庭律师分析认为,虽然此前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社会科学规律决定了法律不会落后实际情况太久。此次法院的判决结果实际就是法院总结互联网企业竞争规律,从司法层面对部分无法无天的互联网企业持续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进行规制的一次突破,这也证明司法机关已经开始从司法层面严格打击互联网领域手段不断翻新的不正当侵权行为,钻法律空子的擦边球式不正当竞争者此后将面临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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