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又到了杀猪吃庖汤的时节,为杜绝违规违纪现象,从江县纪委监察局下文强调“庖汤纪律”,即一律不得动用公款。
从江县纪委监察局在文件中要求,严禁用公款杀年猪、吃庖汤和公款吃喝、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食品、花卉、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等等。
当然,如果是购买礼品慰问困难群众、职工,可以动用公款,但也必须按照规定办理。
“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的现象,我们将严格追责,而且办案的时间会很快很及时。”从江县纪检监察局的负责人说。(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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