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笔者从从江县新农合中心获悉,截止3月底,从江县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二次补偿工作结束,有525名患者获补偿,总计兑付补偿金241万元。
据介绍,此次二次补偿范围为:2012年度参加新农合患重大疾病住院按80%以上予以报销后,自付费用累计仍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参合患者;补偿的标准:按自付费用的40%予以补偿,不设封顶线。资金来源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中提取。
该县严格二次补偿审核把关,经过患者申请-村审核-乡镇合医办审核-乡镇合医领导小组复核-县合医办审批-补偿资金通过“一折通”-患者,确保了补偿不漏人、信息准确和补偿金到位。
据悉,此次二次补偿共有525名患者获补偿,其中该县贯洞镇潘今滚村一名急性肾功能不全上消化道出血患者二次补偿费用达4.34万元,为全县获二次补偿最高者。(贾传相 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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