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目前聚集在车管所周围的“车托”约100人,他们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以老乡或亲戚关系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比较松散的组织。“车托”有具体分工,一部分人员在通往车管所的路边揽生意,一部分人员联系业务,一部分人员办理具体业务,“代办”一笔业务的收费为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记者在车管所采访时,前来办理新车落户和车辆年审的车主非常多,面对繁杂的各项手续,初次来办理业务的车主常常一头雾水,不时有车主向记者打听某一项业务在哪儿办理。而“车托”对车管所的业务及具体布局非常熟悉,利用办事群众怕麻烦的心理,夸大事实说“车管所办事难,没有熟人办不了”,从而骗取车主信任牟利。也有车主怕麻烦,自愿掏钱找“车托”代办。据了解,约有三成左右的车主有代办的需求。
车管所副所长郭利东告诉记者,车管工作政策性、原则性、业务性较强,法规明确的事项不能变通,这些手续对于不知晓、不熟悉业务的人而言,显得复杂繁琐。尽管车管所花大力气不断推出便民举措,设咨询站、公布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各类业务应提供的资料等,但仍有部分车主不明就里,花钱代办,使“车托”有了市场。
盼立法提供处罚依据
“车托”骗人赚钱,却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背黑锅。久而久之,社会上形成了车管所“没有好处不办事、没有关系办不成事”的恶劣影响,严重损害车管所的声誉。
鲍文彬是车管所政委,他曾遇到一件让他哭笑不得的事。
一名“车托”声称认识鲍文彬,给车主拍胸脯说“没我办不了的事”,以此诈骗车主钱财。当这名“车托”被保安扭送到鲍文彬面前时,鲍文彬问:“认识我吗?”“车托”此时傻眼了。
许多车主心有疑问,“车托”是否真的“认识人好办事”?鲍文彬郑重地说:“绝无此事,任何民警一旦与‘车托’勾结,必将受到纪律处分。”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教育中心曾在2010年成立了一家正规的中介代办公司,代办一起业务收费50元。但正规代办人员影响到了“车托”的利益,受到他们的威胁和打击报复,半年后,这家中介代办公司就消失了。
据了解,为驱赶“车托”,车管所十几名保安都曾被“车托”打伤。在车管所院内,建有乌市公安局米东分局新工地派出所的警务室,警务室民警与车管所民警携手打击“车托”,维护正常工作秩序。2012年,车管所移交派出所的“车托”达250人次。
多年来,车管所对打击“车托”始终没有懈怠,但成效并不显著,“车托”驱而不散,打而不绝,究其原因,是缺失法律制裁手段。
据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车托”的违法行为没有进行界定,也无处罚依据,故车管所移交到派出所处理的“车托”,经询问和调查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予以口头批评教育,无法进行治安处罚。因为法律“管不了”,“车托”活动更为肆无忌惮,这也是“车托”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的根本原因。
鲍文彬说,“车托”问题存在已久,也让车管所承担着很大的压力,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车管所调研,出台地方法规或部门规定,对“车托”的违法行为予以界定,明确处罚依据和条款。
同时,鲍文彬建议成立社会服务性中介公司,确定代办业务范围,明确收费标准,为群众提供诚信的代办服务,挤压“车托”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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