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吴如雄) 日前,备受关注的3名“车托”擅自雕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合格章及民警签章,利用“车辆年审”部分程序模仿民警签名,使车辆“轻松”获得年审合格一案,在黔东南州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去年3月至6月,被告人杨某、郑某(女)及杨某某3人,擅自雕刻“州公安交警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章”等3枚假印章,利用“车辆年审”的部分程序,模仿机动车定期检验值班民警的签名,共骗取黔东南州14个县市的200多辆车的年检手续费,共计129346元。其中,除有部分车检程序和必须交纳给州交警支队的23723元外,3被告人将剩余的105623元占为己有,导致部分被骗驾驶员的车辆被重新检验。
检察机关认为,3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擅自雕刻公、私章,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3被告人的律师辩称,3被告人的行为应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而不构成诈骗罪。
庭审结束,法庭宣布闭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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