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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地块纠纷中闲置20年 地价增值超2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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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02 15:03:36  来源:  

  长沙市国土局表示,在判决之后的2年多时间里,国药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上述款项义务,“2001年3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包括该宗地在内的19宗土地划拨给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070号文件自行终止。”

  不过,汉龙律师事务所认为,让国药公司未争取到权利前先履行义务并不合理,而且070号文件至今未明确废止,仍属合法公文。

  该事务所在法律意见书中指出,长沙国土部门不仅拒不执行070号公文在明知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情况下拍卖土地,后又在矛盾无法处理时施压迫使竞得者放弃资格,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

  土地权属现状尴尬

  从1993年算起,茶子山村77.95亩土地争议已延续20年。记者从相关文件中发现,为“发展高新科技项目”,1992年湖南省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了湖南省卫生厅 “中外合资湖南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后来国药公司提交项目报告申请在长沙市郊区岳麓山茶子山征地130~160亩,后实际征收了176.7亩。

  相关证据显示,彼时国药公司申请到 “减免动迁费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经过费用减免后,国药公司按照约定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总价为353.4万余元。 长沙市国土局、国药公司签署的长土合(93)002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乙方(国药公司)应在签订合同6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逾期7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 (长沙市国土局)有权解除合同。”而政府文件显示,国药公司并未如期缴齐土地出让金却获得了土地。

  国药公司与长沙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获得176.7亩土地使用权后,仅仅三个月后就将其中77.95亩土地使用权以1540万元转让给湖南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发房地产)。

  然而,锦发房地产接盘国药公司77.95亩土地后只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后续资金余款始终不肯支付,但锦发房地产正式获得了该77.95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汉龙律师事务所称,至今未在工商部门查到任何锦发房地产的注册资料。不过又由于该77.95亩土地始终未被锦发房地产开发利用,长沙市国土局以“受让土地超过2年未开发”为由对其进行了“无偿收回”。

  国药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电话采访时认为,“通过这一番,国药公司相当于又白白失去了本已到手的77.95亩土地。”作为湖南省卫生厅下属国企,国药公司最终通过长沙市国土局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形成市长批复同意的070号文件,被长沙市政府以公文形式批准可被返回获得该77.95亩土地使用权。

  但一场兼并让国药公司愿望落空。政府文件证实,国药公司申请返回土地、070号文件形成之间的时间段,湖南省卫生厅已与海南国企海南中康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企业兼并合同》,在海南中康公司最终同意接收国药公司后,返回土地的问题没有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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