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即将到来,如果劳动者选择坚守岗位,加班工资该怎么算?记者了解到,春节长假期间,一位在上海工作的劳动者连续7天加班,那么他最少应该拿到1133元的加班费。
2月9日(除夕)到11日(初二)为春节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而在2月12日到15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目前上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按此标准计算,劳动者在春节长假前三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200元,而在2月12日至15日加班,如果单位没安排补休,每天应发的加班工资不得少于133.33元。如果春节7天都加班不休息,则最少可拿到1133元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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