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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交警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 单位及民警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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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6-01 09:55:50  来源:  

  

  2012年1月,施秉县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并授予“全省文明县城”称号,这是施秉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各族人民群众2009年至2011年3年来共同努力结果。2012年5月30日,在施秉县2009-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表彰大会上,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荣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施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单位目标责任奖”一等奖,奖金10000元,大队教导员龙松柏获“施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个人”。这是该大队今年2月在荣获“2012年黔东南州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后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又结出的硕果。

  2009年以来,该大队在该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黔东南州交警支队的领导下,和施秉县各乡镇、各部门及各民族人民群众一起,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创建指标和任务,是以获此殊荣。

  “宝剑锋从磨砺出”,为促进施秉县“省级文明县城”和该大队“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成功,该大队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在队伍管理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在工作中,该大队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险必救,用实际行动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为施秉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执法上,该大队始终从人民满意之处做起,从人民不满意之处改起,全力打造“漂城交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在党建工作上,该大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广大民警、协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素养和人民群众文明出行意识;在拥政爱民工作中,该大队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学雷峰活动,扶贫助困、见义勇为、便民利民……特别是在“压事故、保畅通”,“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等特殊时期中,该大队全体民警、协警们用实际行动奏响了一曲曲爱民、为民、护民的赞歌。

  下一步,该大队将继续贯彻落实该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黔东南州支队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施秉县“国家级文明县城”创建和巩固该大队“黔东南州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成果,兢兢业业,再接再厉,再创新功,永远唱响“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事事关环境”的警营主旋律。(舒秀锋 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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