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锦屏县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到位。为全面摸清全县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情况,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该县组织人社、国土、农业等部门于2011年下半年开始,对全县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自2008年以来,因建设需要,全县共征用耕地9112.32亩,符合参保人数17502人。
二是组织保障到位。为贯彻落实省、州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四大家联系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实际及时制定了《锦屏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县财政划拨出8万元作为专项工作经费,为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政策宣传到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发放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手册》和“锦屏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宣传资料”4万余册(份)。同时,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是业务培训到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新政策,涉及人数较多,政策性强,该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组织了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为期3天业务培训会。
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调查摸底核实、参保登记阶段,12月份将兑现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龙本林 龙令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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