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9月以来,锦屏中学共获得资助项目16个,受助金额1491570元,资助学生1390名。
锦屏中学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政〔2010〕365号)文件精神,并根据黔东南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经办人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切实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实现了“不让一名积极上进的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辍学”的承诺。(唐宏胜 龙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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