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锦屏县以国发2号文件精神为动力,依托隆里古城、旅游村寨、三板溪水库等旅游资源着力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
围绕古城文化组建隆里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建设、银行贷款等方式筹资3000万元,以继承、发掘和整理古城蕴含的建筑、吏制等诸多文化内涵为重点,高起点,高要求做好隆里古城发展规划与开发,重现古城风蕴,使古城在开发、保护与宣传中整体提高古城文化与知名度。
按照“古朴、庄重、绿化、整洁、规范”的标准和实现“生态优美、寨容亮丽、人畜分离、环境卫生、民风淳朴、空气清新”目标,加快清江大厦星级酒店,以及家庭旅馆、乡村客栈等特色旅馆建设,并结合扶贫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使文斗、瑶白等民族文化旅游村寨建设得到进一步开拓与发展。
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原则,依托“春蕾林场”、“三板溪水库”等丰富森林资源与湖光山色,积极开拓森林公园与库区旅游景区,使春蕾林场、青山界、三板溪、亮江等森林旅游与库区旅游景点相继被开发与得到快速发展。((陆应福 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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