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锦屏县教育部门了解到,2011年该县共向8148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制学生发放生活补助747.9万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是保障贫困生顺利求学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锦屏县广泛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墙报、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审批,采取家长、村委、学校、教育局四重把关,加大督查,对资助对象及时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资助金实行以学生、班主任、校长三方确认签字方式按月发放,确保整个评审、发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解决偏远贫困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学习生活难题。该政策出台至今,减轻了大多数贫困家庭教育支出的压力,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率,目前,该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72%,初中毛入学率达107.8%,高中毛入学率51.02%。(陆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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