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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出台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亮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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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0-21 09:20:40  来源:锦屏县政府办  

 

    锦屏县政府办消息 一是对城乡特殊群体参保给予补助。对重度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 由县人民政府为其缴纳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的50%,政府仍补贴30元;对享受城乡居民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县人民政府全额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30元政府补贴照补。  

  二是对村、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养老保险补贴。“两委”成员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其补贴金额按支书、主任每年100元/人,文书、计生专干按每年80元/人,副支书、副主任按每年50元/人,委员按每年3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政府补贴资金全部计入受益人个人账户。  

  三是鼓励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参保,多缴多得,高缴高得。凡选择300—500元档次缴费的农村居民,县政府增加5元补贴;选择600元—800元缴费档次的,县政府增加补贴15元。对于选择较高缴费标准的城镇居民,即400—600元缴费档次的,县政府补贴每年增加5元;对选择700—900元缴费档次的,县政府补贴每年增加10;而选择1000元、1200元、1600元缴费档次的,县政府补贴每年增加15元。

  四是鼓励长期参保。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少于或者等于20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的,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缴费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

  五是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和国家有关政策等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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