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为强化税源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确保2011年财政收入完成,锦屏县从三方面加强了地方税源管理工作。
一是注重建筑行业税收征管。对审批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要求业主先到地税机关交纳有关税收,凭地税机关的有关手续方可审批办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对未出具地税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的不得办理。
二是注重土地税收征管。审批建房《建设用地批准书》,建房主须到地税机关交纳有关税收,凭地税机关的证明方可审批办理。办理土地证时,对未出具地税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的不得审批办理。审批临时用地使用证时,对未出具地税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的也不能审批办理。
三是注重资源矿产税收管理。矿山企业在参加年审时,对未取得地税部门开具完税证明的矿主,不允参加年审。对矿产开采使用炸药的纳税人未取得地税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不许审批开采炸药,以从源头上抓好矿山企业税收征管。
为确保征管到位,对涉及税源控管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税款流失的,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并在单位当年的经费中由县财政直接划转入库,对直接责任人员处0.5至2倍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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