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锦屏县就2011年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有关事宜作了以下相关要求:
陪同县领导接访的部门,原则上由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接访;部门参加接访的领导除了做好陪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一起接待来访群众外,还要根据信访人反映的诉求,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认真做好群众来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并向接访的县领导及县信访局反馈办结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达到“息诉息访”;对参加接访的部门未按时按要求参加接访或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访事项的,将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信访局要认真做好县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对党政领导接访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确保接访实效;县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当天,由三江镇派出所安排干警维护接访秩序。
据悉, 该县接访时间为每月的1日、15日;接待地点在锦屏县信访局接访室;如接访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上班时间。(黄爱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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