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2010年锦屏县利用宣传、监督、协调等多项措施,着力协调和谐劳动关系,取得了初步成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进行宣传,让劳动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切实推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多渠道监督,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以及举报投诉检查等方式,监督企业依法规范管理。三是多与企业、民工沟通交流,多方位协调,让劳动关系和谐化。把争议化小,矛盾化了,使职工与企业融洽相处,相得益彰。四是依法查处违法用工行为,对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及时进行查处。2010年,该县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8起,涉及人员96人,结案8起,结案率100%,全年共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89334元,清退风险抵押金500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件,开庭审理裁决2件,涉及职工7人,裁决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20513.48元;案外调解1件,涉及金额28000元;接到企业和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16件,其中受理13件,认定为工伤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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