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杨梅 记者 李丽娟)近日,天柱法院经过该院领导和兰田法庭法官的耐心工作,成功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
原、被告均属同村村民,居住地较为偏远,双方2005年为道路通行多次发生纠纷。今年7月17日村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达成协议后原、被告又产生矛盾,导致原告妻子受伤,被告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以致未能及时履行协议内容。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恢复道路通行。接待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向杨宏竹副院长汇报,杨宏竹副院长非常重视本案,亲自到兰田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因积怨较深,均不同意让步,为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决矛盾,杨宏竹副院长与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前往现场进行解决。约定当日,天下起大雨,为平熄双方的矛盾,杨宏竹副院长与兰田法庭龙九华庭长如约冒雨前往原、被告争议处察看现场,并共同寻找解决的办法。
经过耐心调解和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对此感到很满意,原告主动到法庭撤诉。原告说:“邻里纠纷本来可以通过法院能判明谁是谁非,但法院的法官们冒雨到我们住的地方看现场,对我们进行调解,为我们想办法解决矛盾,使我们非常感动。我们那儿只有两家在一起居住,应该互助友爱,相互帮忙,不应为了一点小事就闹矛盾。”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