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姚学茂)天柱县为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促使各级各部门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参考信息,提高信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从8月1日起推行政务信息奖励制度。
奖励范围为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被县人民政府网站《天柱快讯》栏目和《天府要情》采用的信息;奖励标准为每条10元至40元。兑付方式采用每月累计、年终一次性结帐的办法。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奖励金额不得低于本规定。
根据该项制度,信息写作人员每年最多可得到县政府3000元以上的奖励。加上本单位同酬以上的奖励,信息写作人员每年最多可得到6000元以上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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