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姚学茂)5月22日,天柱县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斥资40余万元,兑现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财源建设和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奖励乡镇和部门的经济“抓手”。
奖励分乡镇和县直部门两大类。此次,奖励乡镇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奖11.7万元,一等奖为0.8万元;奖励经济主管部门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奖28.8万元、规费收入任务奖4.6万元,县经贸局获得7万元的最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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