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确保公平正义,建立三项制度以促进党政纪处分执行到位。
建立按时报告制。处分决定下发后,两个月内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逾期不报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协调,按照受处分人员的职级、组织人事关系,及时将党政纪处分决定、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达给组织、人事和相关部门,保证处分决定的落实。
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每年由纪委、监察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处分决定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对2006年以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对发现的1起未归档管理、1起未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问题进行了纠正。
(关平 龙桂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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