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刻碑文记载着明代西南苗乡十二寨于明崇祯年间交纳公粮及苛捐杂税的方式与具体措施。“佛祖证盟”碑文中载:“- 粮禾一大手三小手;- 寨欧、寨蛇、寨明一牌,该粮鸡一十八只,供餐X;- 每餐五只,打散一十二只;- 安马寨、盎寨,此是上年悠规;- 里长鸡每牌一十只,是上年悠规。”落款处是:明崇祯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各寨苗头等小人。
据有关文史专家介绍,这种明代少数民族地区刻在天然石壁上的碑文,是黔东南首次发现且年代最早的碑文石刻,此石刻文字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组织和赋税情况。
(吴育瑞 供稿)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