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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籍资料丢了该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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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2-07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编辑同志:

  11月14日,我托熟人到雷山县望丰乡派出所帮我办理身份证,身份证没办成,熟人却告诉我,我的户籍资料没了,查电脑也没有。要不是急于办理身份证,我还不知道自己变成了“黑人”。

  11月23日,我再次让爱人去查看,果真没有查到。
 
     办理身份证的民警告之,要填一张经过村委盖章证明、片区民警签字、派出所签意见、县公安局户籍管理股意见、副局长签意见的申请表,并且补交50元,才能补办户籍登记。其实,我的户口明明是在2003年8月23日由西江镇南贵村迁入望丰乡乌响村落户了的,当时都在望丰派出所填写了户籍卡。没有办到身份证之前,望丰乡派出所还出具了一份证明我身份的证明,上面清楚地证明我的身份,也编有身份证号码,现在怎么说没了就没了?而且还让人跑上跑下,花钱费时间?没有户口,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希望上级公安部门追究一下是谁的责任,恢复我的户口。

  雷山县望丰乡乌响村10组农民

  作者:杨秀芝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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