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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投资项目诈骗亲朋好友1000多万元,获刑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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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8 15:20:0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三穗一男子以其在某某单位工作过的身份,以短期回本、利润较高为诱饵,虚构经营项目,劝说其亲朋好友参与投资合伙,诈骗亲友钱财,并将诈骗得来的1000多万元用于非法活动。

  近日,三穗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某兴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经营卷烟采购、百货批发等项目的事实,在与被害人陆某某、李某某等十八人签订相关项目经营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后,在上述十八名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被害人按协议给付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骗取上述被害人人民币共计1053.8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以其酒驾撞人急需用钱、在外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被害人李某1、沈某某、杨某1人民币共计32.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兴系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投资需谨慎,说不定是陷阱,特别是在别人给你说低风险、高回报的时候,不要轻易相信,以免坠入诈骗陷阱。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合同项目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对方人员身份及单位的真实性,对方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降低投资风险,防止受骗。(袁雪维)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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