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世德院长一行深入锦屏县大象木业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参观了企业的生产场所,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产业规模、安全生产等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座谈会上,龙世德院长介绍了锦屏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向企业详细解读了《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具体内容。随后,企业法定代表人龙景花对法院主动深入企业司法服务的举措表达了由衷的谢意,同时就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吴云副院长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并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就企业如何防范风险及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前预防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设立“司法服务企业示范点”,搭建法企的联系平台,畅通了法院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法治意识,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防范化解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锦屏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使命责任,多方了解企业的困难和司法需求,切实为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周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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