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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两“闺蜜”合伙开麻将馆供人赌博,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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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0 13:42:58  来源:三穗县人民法院  

  近日,黔东南州三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闺蜜”二人合伙开设麻将馆供他人进行赌博的犯罪案件,被告人吴某某、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六个月,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据悉,2021年11月18日以来,被告人吴某某、李某某二人以每月1200元的租金租用三穗县一宾馆二楼开设麻将馆,放置四台麻将机供参赌人员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收取台费。2022年1月4日中午15时许,三穗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后,组织警力将在麻将馆赌博的向某某、杨某某等10余人查获,并查获赌资7535元、赌博工具麻将机四台。自吴某某、李某某二人开设麻将馆以来,共非法获利6200元,吴某某、李某某每人分得3100元。

  法官说法: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李某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开设麻将馆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二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坦白,并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开设赌场害人害己,赌博违法,十赌九输。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管是开设麻将馆供人赌博,还是参与赌博,都是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一旦查获,将会被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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